一健康的民主社會(或任何社會)必以紀律爲基礎,無論是法律或道德律。作爲其社會成員,即便你認爲規則不妥,也不能自設「規則」隨意行事。
民主社會或還需要多數人民具有一定的智識水平,并抱有共同的、固定的價值觀。其價值觀中一重要部分必爲「不可汲汲營營僅為私利謀」。
以此關照今日社會,百年前清人所謂「民智未開」的看法仍可成立(至於社會組織結構之缺失與不匹配暫且勿論)。民主雖大勢所趨,但苦於接收無主。縱使明早「民主」驟然降臨中國,則無非是少數「公知」與多數「腦殘粉」的短暫狂歡。之後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。
今批評既盛,自我批評未嘗可少;理性興起,則建設性更不可缺。不可惟論歐美如何如何,而罔顧實情。應深知,民主絕非目的本身,民主只是一種可能的較好的方式。
故此,若有「濟世良方」,則仍在教育,教育也絕非限定於學校。只是百年樹人,豈是急功近利者所望?他日中國有「真民主」,教育定可記首功,且其形制必不同於今日之歐西,必為賢國人摸索創製之適應我廣土眾民之「新」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