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認真地讀老舍,是不久前的中篇小說《貓的國》。那或許是作者一次魔幻現實主義風格的嘗試,在創作時想必是新穎的,現在來看卻稍顯「稚嫩」。至於那是不是一次成功的嘗試,我不敢說,因為實在不對我的胃口,讀了幾章便釋卷了。
所以本書是我與老舍先生的第二次接觸,包括了四篇中、短篇小說,風格迥異,精彩萬分。讀之前,《我這一輩子》是最耳熟能詳的,而讀完之後,最打動我的倒是《月牙儿》,其次最好看的是《斷魂槍》。
《我這一輩子》與《月牙儿》
這兩篇放在一起是因為他們有不少相似之處:都以第一人稱「我」來敘述,都是差不多在生命的盡頭時回顧平身,都生逢亂世,更重要的是都窮……
不同的是,《我這一輩子》裡的「我」是個男人,做滿了三年的冥衣鋪學徒,聰明勤奮,不光會在喪葬時為人扎各種紙人紙馬紙房子,還會糊牆,但時代變遷,行業沒落,不得不轉行做了「臭腳巡」(巡警),在歲月裡看透了世道,卻無能為力地過了一輩子;而《月牙儿》裡的「我」命運更加不濟,一個小姑娘,跟著寡母,倥怱拮据,食不果腹,生活無著,當到無所當後,母親做了暗門子(即暗娼,地位更不如有執照的妓女),經過各種掙扎與反抗,倔犟的小姑娘終於也不得不屈服於命運,蹈其母之覆轍,直至染病致死。
雖然臭腳巡的生活也在夾縫與水火中,還跑了老婆死了兒子,但好歹可以掙口飯吃;而孤兒寡母所遭遇之艱難已遠超其所能承受,失去男人的女人——尤其是窮人家——在那個時代連吃飽飯都成了奢望。魯迅曾謂「哀其不幸怒其不爭」,但在這裡他大可息怒,因為已爭無所爭。從一出生,「我」就沿著一條幾乎沒有歧途的漆黑的道路,走向滅亡,天上月牙儿的那點微光,根本不夠擋風寒。
走了整整兩天,抱著希望出去,帶著塵土與眼淚回來。沒有事情給我作。我這才真明白了媽媽,真原諒了媽媽。媽媽還洗過臭襪子,我連這個都作不上。媽媽所走的路是唯一的。學校裡教給我的本事與道德都是笑話,都是吃飽了沒事時的玩藝。同學們不准我有那樣的媽媽,她們笑話暗門子;是的,她們得這樣看,她們有飯吃。我差不多要決定了:只要有人給我飯吃,什麼我也肯幹;媽媽是可佩服的。我才不去死,雖然想到過;不,我要活著。我年輕,我好看,我要活著。羞恥不是我造出來的。
老舍, 我這一輩子, loc. 991-995
這不是「宿命」是什麼?生命末了,「我」卻能那麼平和而不帶怨憎地回顧這一輩子「世襲」的苦——也回顧對命運的抗爭與失敗——臭腳巡甚至還能保有調侃的心情,這只增添了人物的悲,時代的悲,反而比任何哭天嗆地更打動人心,引起深深的同情。《月牙儿》尤甚。
學徒生活所學會的手藝與規矩、「湯事兒」的巡警、平時奉公守法卻在兵變時比兵更匪的人民、暗門子的斤斤計較……我終於明白了同情不單是憐憫,更是我想知道造成它的原因,是我對這些「不合理」的原因及後果的理解,甚至是體諒。
在我看來,老舍是位頂了不起的作家。不是因為他批判什麼,而是他的同情。
《微神》
乍一看,這篇小說很難與被宣傳成「人民作家」的老舍聯繫起來。一開始我還以為讀到一篇散文,其遣詞造句之優美,一定是經過了細細地雕琢。
優美的文字與內容倒是很相襯。這篇小說以夢為線索,回憶了一場純美的初戀。懵懂少年遠赴南洋,誰料世事變遷,魂牽夢縈的初戀情人陷入生活的惡波,只恨重逢太晚,當年窈窕淑女已變作娼妓,不願亦不能再續前緣,痴心不死的兒郎只等來一捧白骨,天人兩隔。
故事內容其實很簡單,但文字和文章結構極講究,讓悲劇別具美感,愈增悲情。據說還富於象徵手法,以至於很多文學評論家把對這篇文章的研究視作畏途。
象徵什麼的,我不懂;只知道寫得情真意切,很打動人。聽說老舍把自己的初戀故事融入了這篇小說(當然他的初戀結局絕沒那麼慘),或許這是原因吧。
總之,這篇「很不老舍」的小說讓人耳目一新,也對老舍的創作才能愈加敬佩了。
《斷魂槍》
和《微神》相反,普遍認為《斷魂槍》文字用得簡單,但故事內容深不可測,其象徵與隱喻很難完全理解。
老舍在濟南時習武練拳,曾欲作一關於拳師的長篇小說《二拳師》,未竟,便用其材料寫成了這短篇。
這書的結構與立意都很巧妙。寥寥幾筆,時代、江湖以及兩位武林高手的形象便歷歷在目(與其他幾篇明顯不同的是,這江湖裡沒有任何女性角色)。一位鏢師,武功高強,有一套神槍絕技,但遇到火車和手槍的時代,鏢局沒落,只好淪落到和廟會上賣把式的一般田地,混口飯吃。心有不甘,又無可奈何,最終這套絕技只能成為不傳之密,與它的時代一起消失被遺忘。
文學評論家則試圖解讀老舍寫進故事裡的深意。最淺顯地,時代的進步與個人的保守一起,斷送了優秀的傳統。時代的進步往往以犧牲傳統為代價。這是時代與個人的悲劇。若說開了去,國家民族文化都可以在這江湖中找到自己的影子……
我們大可不用那麼費神,就當讀武俠吧,精彩萬分,意猶未盡。